2025年5月21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鄞州)

发布时间:2025-05-21 来源: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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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金色水岸G 区地下车库107号车位的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0913410号,甬鄞国用(2009)第99-226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声明人:何晨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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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四明春晓4-D3车库的鄞房权证下字第200707246号,甬鄞国用(2007)第99-087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声明人:王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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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中惠东路818号1711室的浙(2023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0997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声明人:称倩

2025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