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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3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(鄞州)

发布日期: 2026-04-03 阅读次数: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(鄞州区不动产登记窗口)

联系方式:0574-88218023

单位:平方米

序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

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面积

用途

土地

面积

建筑

面积

土地用途

房屋用途

1

陈超英

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

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北岙村外岙

330212003021JC00846F00010001

96.80

96.80

宅基地

住宅










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6年4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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