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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2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鄞州)

发布日期: 2026-04-03 阅读次数: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明号

权利人

义务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浙(2019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67546号

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

付俊松、黄小雪

抵押权

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缇香郡4幢10号1408室

(2025)浙0212执11392号之二

2

浙(2024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55292号

项楠楠

付俊松、黄小雪

抵押权

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缇香郡4幢10号1408室

(2025)浙0212执11392号之二

3

浙(2019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28891号

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龙支行

胡征兵

抵押权

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上李家新村78幢332号601室

(2025)浙0212执恢2114号之二

4

浙(2021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28239号

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龙支行

胡征兵

抵押权

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上李家新村78幢332号601室

(2025)浙0212执恢2114号之二

5

浙(2023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93134号

唐松平

吴德明

抵押权

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句章东路1008号1321室

(2025)浙0212执9751号之二

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6年4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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